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修正規定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是指【以任何說明、隱喻、暗示方式表達該產品具有或不具有特定之熱量或營養素】,繼104年後,於113年再度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之內容 […]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是指【以任何說明、隱喻、暗示方式表達該產品具有或不具有特定之熱量或營養素】,繼104年後,於113年再度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之內容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所述「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因部分申請案件之期限有所變更,故食品藥
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閱讀全文 »
為精進健康食品製造業者之製造管理並與國際接軌,經參採並調和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及國際相關規範後,訂定「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以助於整體提升我國健康食品之國
為使健康食品保健功效評估試驗之實驗方法與實驗執行相關規範更臻明確與周全,並考量動物保護及福祉,將本評估限定僅可以人體食用研究方式進行,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
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修正草案 閱讀全文 »
因自113 年7月1日起特定用途化粧品之成分不需要再區分為「特定用途成分及含量」及「其他成分」,而是只需要以「 全成分 」表示,原公告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
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 閱讀全文 »
以往消費者如果在意化妝品中的成分是否安全,會認真看產品標籤,但又看不懂,必須一項一項自己查。因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制度,
為有效合理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並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12年6月29日公告訂定「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
「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EFSC4687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反式白藜蘆醇(trans-resveratrol)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閱讀全文 »